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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与家人签和平条约:妈妈不能加我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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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9 21:43:37

与家人约定七条

在两位民警的协调下,婷婷答应跟家人和好,前提是家人要答应她七个条件。据民警转述,婷婷提出了以下七条:妈妈不能加我的QQ;发短信很温柔,现实里却很凶,希望妈妈表里如一;家人不要总是唠叨吃饭睡觉做作业之类的话,我知道怎么做;要给钱支持我买小说;家人不能动我的私人物品,比如睫毛膏等;有时候晚上外出不要东问西问,我知道回家;有一间独立的卧室,不跟妈妈住在一起。

“我就是想家人多尊重我一点,不要老是认为成年人就一定是对的。”婷婷说。

母亲对她的要求

不要排斥家人沟通爱好超正常范围

婷婷妈告诉民警,婷婷爸在成都工作,一般一个月回家一次,很少有机会与女儿沟通。为了照顾女儿,她辞职在家,加上自己已退休的父母,三个人都希望能把婷婷照顾好,以前从来没有打骂过她,都是采取苦口婆心似的教育,谁知道反而引起婷婷的逆反心理。

虽然不少青少年都有看小说和玩手游的爱好,但在婷婷妈看来,婷婷的这两个爱好早已超出正常范围。“在学校就一直看小说,以言情小说为主,上课看、下课看,还不停地找家里要钱买小说。老师向我们沟通了几次,怎么说都不听。”婷婷妈说,“上课玩手机会被老师收缴,她就回家玩,吃饭做作业时手机都要放在一边,时不时弄一下。每天晚上要玩到12时后才睡觉。”

小说让女儿叛逆

见女儿如此痴迷,婷婷妈忍无可忍减少了她的零花钱,让她没办法经常买小说,还没收了她的手机。结果这一次婷婷离家出走后,由于没有手机,又没有身份证,尽管家人报了警,却一直没有找到她,结果还是她花光了钱后主动回了家。

“肯定是小说看多了,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婷婷妈认为,小说是让女儿变得叛逆的原因之一。

与女儿约定五条

对于婷婷的七条约定,除了最后一条因为家里客观因素不能实现,以及第四条不能每次都买小说外,其余约定婷婷妈全部接受。但作为对应,她也对婷婷提出5条要求,分别是:

不能夜不归宿;不要跟高年级学生一起玩,在同龄人中建立朋友圈;成绩要进入班上中等水平;上课时不能看小说,要控制看小说的时间;不要排斥家人,有事与家人多沟通。

婷婷答应了妈妈的条件后,两人把双方的要求都写在了一张纸上,各自签名为证。拿着这张条约,婷婷终于笑了。她还不忘给两位民警说,“希望警察叔叔一个月后到家里回访,看看我们有没有违反约定。”

签协议方式可行

“从婷婷提出的7条要求来看,她想要的是被尊重,有自主权。”重庆尚文尚爱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心理咨询师夏娟说,12岁的女孩属于青春期,渴望家长尊重隐私权,有独立的空间不被打扰,获得足够的自我行为主控权利,拥有成就感。

“在10~15岁年龄段孩子的教育中,如果采取签订协议这种形式,只要引导得好,对家长对孩子成长都有好处。”夏娟认为,协议是孩子模仿成年人之间的约束与规定,是孩子心理成长的一个关键性标志,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不仅可以引导孩子和家长共同遵守约定,还能让孩子有意识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会承担。(重庆晚报记者杨帆见习记者刘浩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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