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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摊上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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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09 15:39:02

      ◎记者 林熙傜  通讯员 许娟

  开远铁路公安处罗平站派出所民警近日在罗平车站候车室开展日常查缉工作时,将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3名广西籍人员抓获。

  广西籍人员黄某、苏某进、苏某东在广东购买他人身份证以及电话卡,辗转多地后用所购买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绑定到相应的电话卡上开通网银K宝后,出售获取非法利益。

  民警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当天,还一并查获犯罪嫌疑人黄某携带的25张他人身份证、10张中国农业银行卡、8个网银K宝、14张电话卡;查获犯罪嫌疑人苏某进携带的4张他人身份证及1张电话卡;查获犯罪嫌疑人苏某东携带的8张他人身份证、3张中国农业银行卡、3个网银K宝、9张电话卡。

  犯罪嫌疑人违背他人意愿,冒用他人身份证骗领信用卡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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