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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成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自动监测站

文章来源:开远市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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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26 12:10:41

   本社讯(记者 和军生)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达到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由省环保厅统一配备、我市承建的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自动监测站近日建成投入使用。

  2009年,我市为加强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与监管,在市政府楼顶建成了首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环境空气中的3项污染物因子SO2、NOx、PM10开展自动连续监测,为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迈出了第一步。2016年,按照《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确保完成开远市等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的函》的要求,我市在强盛路自来水公司办公楼楼顶建成了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自动监测站。

  新建成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能够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中的6项污染物因子SO2、NOx、PM10、PM2.5、O3、CO进行监测,增加了PM2.5、O3、CO3项污染物因子的监测。同时可实时监测我市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5个气象参数,并能迅速、准确地收集、处理、上报监测数据,分析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

  新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投入使用,将更好地表征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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