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白国强 王自华
近日,微信朋友圈广传两条消息,其一是“赶紧补办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6月30日止永远不办了”;其二是“城镇60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有奖励”。
开远市卫计局为此郑重告知广大群众,此信息不准确,请不要信谣、传谣。
具体政策为:
1、从2016年1月1日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
2、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再生育的夫妇,由发证机关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不再退还。
4、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的,可以到原发证机关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关于“城镇60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有奖励”消息,其中提及“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1920元”,该消息属误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针对农村只有生育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独子家庭父母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女家庭父母按每人每年10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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